首页

云南招聘网

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时间:2026-04-07 栏目: 云南 浏览量:2

为进一步优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计划公开考核招聘2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名(2个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6年西双版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要求参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执行。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情况进行资格审定。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专业对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6.报考人员年龄为18至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4日;

7.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9.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与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和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6.现役军人;

7.西双版纳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资格复审、专业测评、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4日08:00至4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文档,以文件名“报考岗位+姓名”打包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报名时间以报名材料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邮箱:bnzwlj@163.com。

4.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报名时按以下顺序整理):

(1)《2026年西双版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表》、《承诺书》(下载本公告附件2和附件3填写,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无亲笔签名的,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报名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徽面”和“人像面”,原件扫描件)。

(3)2026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经学校验印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校期间的获奖证明、奖惩情况、任职情况证明、社会实践活动证明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提供)。

6.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按报名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因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详细填写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招聘过程中若发生因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报名开始即同步开展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窗口网站发布。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少于3人(含3人)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超过3人,将安排面谈,并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及时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窗口网站发布。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面谈

面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的面谈考核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开展面谈,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求职动机、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社会实践、学习工作情况、家庭情况、生活日常、人生观念、价值取向、健康状况以及培养潜力与岗位匹配度等。面谈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谈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谈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谈成绩及排名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窗口网站发布。面谈评分不计入总成绩,专业测评环节评分为最终成绩。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谈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信息是否相符进行审核。

采用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资格证书、文稿发表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专业测评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专业测评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的,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专业测评

1.专业测评方式。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评内容主要侧重考核考生技能、专业能力、知识储备、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考评组现场评价、现场打分。专业测评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专业测评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一岗位专业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专业测评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专业测评成绩及排名,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窗口网站发布。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的报名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聘用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在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考察出现因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形,按照专业测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会议分别研究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窗口网站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需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及违约事项,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最低服务期限内解除聘用合同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一致后确定。聘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

五、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对考核招聘中发生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除报名外的各环节工作安排,均以电话、短信或发布公告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及时关注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xsbn.gov.cn/lfw/lfw.dhtml)、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xsbnzrsj.dhtml)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招聘中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由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 0691-2123009

西双版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0691-2589662

(二)监督电话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41

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0691-2122976


1:西双版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6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

2:2026年西双版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表

3.承诺书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

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xsbn.gov.cn/lfw/84109.news.detail.dhtml?news_id=2982829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tags标签: 心理 |  家教 |  人力资源 |  公务员 |  军人 |  事业单位 | 

地区:云南   西双版纳   
相关信息
> 昭通市检验检测院招聘6人! 2026-04-07
> 泸西县融媒体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6-04-07
> 【云才聚才】2026年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抗战胜利纪念堂管理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6-04-02
> 易门县科学技术协会2026年招聘公告 2026-04-02
> 招聘 | 镇康县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敬老院护理员的公告 2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