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8 栏目: 其它 浏览量:5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主要从事法院办公室工作,负责相关材料的撰写、台账整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并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刚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法院办公楼四楼)。
4.报名材料:
(1)刚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编辑在报名表彩照处);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复印件1份;
(4)其他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及填报信息务必真实,个人报名材料不退,请自留底本,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5.咨询电话:0970-8652562
(二)资格审查
刚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刚察县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基础政治理论、文字写作能力等;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四、用工方式
薪酬待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实行一年一签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在职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未尽事宜由刚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刚察县人民法院公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https://qh.offcn.com/zg/gangchaxianfayuan.doc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COErc5ZdMD5RUVo6bqb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