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07 栏目: 山东 浏览量:1
一、公开选聘范围
沂南县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
二、公开选聘岗位和数量
学前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初中英语、初中道法、初中地理、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信息技术、高中语文、高中英语、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信息技术教研员各1名,共计15名(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教育观念正确。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4.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
5.职业道德良好。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群众威信高,身心健康;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二)具体条件
选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以后出生)。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五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所学专业、任教学段、任教学科与公开选聘岗位一致,教师资格证学段不低于公开选聘岗位;选聘学前教育岗位的需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六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一直承担本学段学科一线教学任务,教龄足年足月累计,教学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5月,年限不足不能选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6.教学教研能力突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并在教育教学中取得优异成绩。报考教研员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齐鲁名师(不含培养期)、沂蒙名师(不含培养期)、省特级教师(不含农村特级教师)、省/市教学能手、市级优质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报考初中、高中学段教研员岗位的教师还应具有两届(含)以上任教毕业班经历(毕业班不开设的学科除外)。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聘人员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身份、年度考核结果等,以干部档案组织审核认定为准。
四、公开选聘方式及程序
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沂南县教体局人事科。
现场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①《2026年沂南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公开选聘部分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②《报名汇总表》(附件3);③《诚信承诺书》(附件4);④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职称证书、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等原件、复印件;⑥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所在单位、姓名、所报学段学科、身份证号)及电子版(姓名、学科命名);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选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选聘岗位,取消选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
(三)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察学科知识等专业素养,按百分制计算。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占选聘人员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选聘岗位和选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1:3比例末位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选聘人员总成绩的60%。
专业测试按百分制计算,分为听评课、试讲、答辩三个环节。其中听评课成绩占30分,听课时间40分钟,评课时间20分钟;试讲成绩占40分,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成绩占30分,答辩时间10分钟。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选聘人员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采取笔试成绩、听评课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的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专业测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专业测试结束以后,因放弃选聘资格或被取消选聘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在选聘同一岗位的其他选聘对象中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选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选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选聘人选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选聘人员,报经有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在拟选聘人员原工作单位和用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资格,并按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关系,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
1.对教研员公开选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选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2.选聘人员在公开选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3.本次选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3221218
监督电话:0539-3233001
附件:
1.沂南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公开选聘部分教研员岗位计划表
2.沂南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公开选聘部分教研员报名表
3.沂南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公开选聘部分教研员报名汇总表
4.沂南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公开选聘部分教研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
中共沂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5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bv2Dj7uknS-xAatqq1L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