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08 栏目: 黑龙江 浏览量:6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及社会公开招聘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15人。招聘计划详见《绥化市北林区乡镇卫生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18周岁(含)至38周岁(含),即2008年1月1日(含)至1988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学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应当在2026年7月31日前,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应当在2026年7月31日前,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北林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5、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6、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8:30至5月29日下午17:30(工作日受理报名工作),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卫生健康局302办公室(北林区广安街18号停车场南楼)。报名咨询电话:0455-8255816(请工作日拨打)。
2、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报名通过者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人员需要登北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ljbeilin.gov.cn/),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4份(正反面打印),由档案托管部门加盖公章。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个人简历从高中填写,签字须本人手写签字;
(3)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所在学校开具的关于毕业证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5)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该证明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北林区卫生健康局、北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资格确认的考生,均视为资格确认不合格。
(7)注意事项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各学科相应专业知识,命题和评卷委托专业机构。
通过资格审查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笔试成绩在北林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面试人数。如达不到比例,根据实际需要,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在北林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环节考生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北林卫健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核合格的报考者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形,应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北林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2026年9月1日。
三、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北林区卫生健康局、北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北林区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因工作需要,在经过北林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
(五)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区内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可纳入编制管理。
附件1:2026年全省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计划表.xls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文章来源:https://www.hljbeilin.gov.cn//bl/gsgg/202605/c12_a65b8d763f13411d959570da2097b3c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