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12 栏目: 云南 浏览量:8
为全面扛牢压实强边固防政治责任,立足长远构建完善常态化守边固边体系,推动陇把镇边境管控工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运行,切实做好边境联防所及联防员队伍优化调整工作,不断提升边境联防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水平,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联防员,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开展招聘,经统一面试、综合评定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3名边境专职联防员(限男性),聘用人员将分配至边境联防所或乡镇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中心工作。
三、联防员职责定位
(一)联防员定位
联防员是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熟悉边情且自愿从事护边工作的优秀群众,是边境地区专业管边控边力量的有效补充,是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边境一线的“千里眼”和“顺风耳”,联防员承担着信息搜集、政策宣传、异常报告、维稳护边等多重职责,在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防范化解涉边风险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二)联防员职责
负责管段内边境技防设施与物理阻拦系统的日常管护及规范使用;协同职能部门开展管边控边工作,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及辖区群众参与边境线常态化巡防;精准收集上报涉边维稳及违法犯罪线索,对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劝阻;协助开展法律法规、边防政策及强边固防宣传教育;高效完成上级部门及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 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4. 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D/E照)及以上准驾资格,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
5. 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生理缺陷、无纹身,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 能协助开展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工作,能长期在边境艰苦环境下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二)优先聘用条件
1.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2.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综治维稳及警务辅助人员;
3.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财务、无人机、电焊机等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4. 其他符合优先聘用的情形;
优先聘用原则按照优先聘用条件依次排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偷引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3.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 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5.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开除、辞退或无正当理由解聘的;
6. 曾拒绝、逃避服兵役征集的;
7. 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高血压、癫痫、传染性疾病等,有重大手术史,不能从事边境管控和治安防范辅助工作的;
8. 个人有征信不良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 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10.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1. 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政审、面试、体检(注:体检自费)、体能测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1日至5月1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严禁代报,报名地址为陇把镇人民政府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咨询电话:金黎明18988220925、刘小二18387194097;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2)户口本扫描件或户籍证明(需全部家庭成员);
(3)毕业证扫描件或“学信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学位证扫描件1份;
(5)退伍军人需提供士兵(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电子版《陇把镇专职联防员报名表》1份;
(7)电子版《陇把镇专职联防员政审表》1份;
(8)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电子彩照1份;
(9)符合优先聘用的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按照聘用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入政审环节,由辖区派出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同步开展保密审查。
(四)面试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试。
(五)体检(尿检)、体能测试
1.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同时增加吸毒检测等必要项目;
2.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递补
招聘过程中,若应聘人员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形,将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等各项程序全部完成后,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1:1的比例初步拟定聘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陇把镇政务信息公开栏进行线下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将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自行前往陇把镇人民政府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报到,并依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对考核合格以上且本人愿意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可续聘。对公示期内反映有异议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薪资待遇
(一)薪资
专职联防员工资为每人每月4327元(含个人保险部分),工作期间为专职联防员提供统一伙食、住宿保障。
(二)保险
1. 单位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按照陇川县人社局相关标准,“五险”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五险”中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缴。
2. 按照400元/人/年的标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1800元/人/年标准配备服装、装备。
如有变化,将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调整。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
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选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
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核纪律的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应聘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692-7966405)
附件1:陇川县陇把镇招聘专职联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2:陇川县陇把镇招聘专职联防员政审表.doc
陇把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G8HowUiXF4OY746-43q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