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14 栏目: 其它 浏览量:7
因工作需要,我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市文明办编外聘用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严重的不良生活习惯或嗜好;
4.年满 18 周岁(即2008年5月14日及以前出生),男女不限;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新媒体编辑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纠纷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严惩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等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1日。
2.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将《中共来宾市委宣传部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打包,并将打包文件命名为“XX(个人姓名)+报名材料”发送到市委宣传部干部科电子邮箱:lbxcbgbk4278216@163.com。
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携带报名表(纸质版)、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证件材料原件与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采取直接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市委宣传部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经面试合格后,应聘人员按规定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
(五)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3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咨询。联系电话:0772-4278216。
中共来宾市委宣传部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市文明办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
文章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a08c57c3-ca04-4707-8922-e9374e62b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