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16 栏目: 云南 浏览量:11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科研助理2名(女性1名、男性1名)。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报名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三、岗位职责
(一)女性科研助理(1名):主要负责项目材料整理、数据采集、报表统计、进度跟踪、档案管理、票据整理、科技活动组织。负责项目文件、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与各课题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的协调沟通,做好会议、培训的组织筹备。协助科研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实施与管理督促;办理科研项目经费申请、报销等行政事务;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男性科研助理(1名):主要负责企业走访、外勤出行、政策宣传、产学研对接、项目申报辅助、项目督导、档案整理、台账归档;负责项目相关外勤出行、物资运送、现场协调等工作。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企业对接、实地调研、政策宣讲与技术服务;协助项目实施管理、资料整理及会议培训筹备;熟练驾驶车辆,保障日常公务出行安全;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及失信记录;
2、年龄18-40周岁,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理工、农业、信息科学与信息技术、经济、管理类优先);
3、身体健康,能胜任科研辅助及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沟通协助能力,工作细致耐心,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公文写作优先;有科研项目、园区、企业服务及工作经验者优先(其中男性有驾驶工作经验5年以上优先);会文献检索、数据整理、成果转化辅助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陇川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一楼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陇川县勐宛南路20号)。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731126267@qq.com)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人员需填报《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政审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招聘诚信承诺书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自身特长材料等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承诺书、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陇川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即使录用后也将予以辞退。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资格审查权重+面试权重分值确定进入体检人员2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差额可在资格审查权重+面试权重分值人员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及聘用:经面试和体检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在陇川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网站上或县级人事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培训后上岗。
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薪酬2500元。
六、待遇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与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执行一年一签,年底考核合格后续签后续聘用合同。聘用期预计2年(以创新县项目验收结束为准),工资待遇4000元/月(含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
七、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按聘用合同规定办理。
(二)《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1)、《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政审表》(附件2)、《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可在陇川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网站下载或直接到陇川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一楼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陇川县勐宛南路20号)领取。
联系人及电话:杨明凤15987892461。
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6年5月14日
附件1: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政审表.doc
附件3.陇川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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