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20 栏目: 河北 浏览量:3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为河北省教育厅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学院共6系2部1中心,设有社会工作系、信息系、财经系、艺术传媒系、现代服务系、环境工程系、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基础部、继续教育中心,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
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河北省团校,1987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纳入成人高等学校序列。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2021年10月,经中央编委、省编委批准划转至河北省教育厅管理。学院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槐中路417号。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拟公开选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8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范围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hbqg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接收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名邮箱:hbqgyzp@126.com。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6年选聘+专业+姓名”,邮件附件中应含有以下内容的扫描件:
(1)填写《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签字;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个人简历;
(4)高等教育各阶段学习经历取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上传就读院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学信网下载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
(5)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并将本人课程与国内相关院校专业课程作出对比,最终形成《专业相近情况说明》;
(6)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至邮件附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6年选聘+专业+姓名”。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上述材料需确保内容真实清晰,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畅影响报名进程、导致报名失败,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测评考核前,将对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部环节,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邀请相关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试讲、专业知识及业绩成果答辩等形式,对应聘人员教学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专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测评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hbqgy.cn/)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公示
体检和心理测试工作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考生在妊娠期,放射性检查和部分妇科相关体检项目可根据个人申请待生产后补检。
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hbqgy.cn/)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251604(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251621(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87251604
电子邮箱: hbqgyzp@126.com
附件下载:
1.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79262647937llx&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