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29 栏目: 内蒙古 浏览量:3
按照《包头市以“政储产用”方式引进重点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包人才组发〔2026〕2号)规定,经市委人才办会议研究,包头市决定采取“政储产用”方式,为市内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围绕包头市重点产业、自治区及以上创新平台人才需求,本次计划为13家企业引进39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38人。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包头市2026年上半年“政储产用”引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岗位表》)。
(二)学历学位要求
1.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按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147所院校名单执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以上(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毕业生)。
2.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引进海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海外高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海外高校本科及研究生就读院校需满足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国(境)外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3.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2026年7月31日。
(三)年龄要求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2日(不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6月2日(不含)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名时已入职引才单位或从该单位辞职不满3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读的国(境)外留学生(不含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日9:00至6月8日17:00。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报名期间登录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aotou.gov.cn/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对《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报名时,须签署《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大学阶段至今的所有经历(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简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上传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各阶段学历学位证、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国(境)外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不完全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表、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材料均为jpg格式,大小为1M以下)。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建议报名人员于报名开始后尽快提交审核,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资格初审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研判。
考生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6月2日9:00至6月9日12:00。资格审核结束后,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之比未达到3:1的岗位将相应核减引进人数或取消岗位。调整后的岗位于2026年6月9日14:00-17:00在报名网站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6月10日9:00-12: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由用人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请在初审通过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线下进行,由引才地区负责,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另行通知。
(三)组织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测试环节。测评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评”的方式,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引进人数与面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评环节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测评环节,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测评环节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进入专业能力测评环节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发布。
面试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开展专业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评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测评环节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属包头市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由现工作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进行面试及测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发布。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市人事考试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审核档案时,如发现造假等违规行为,取消引进资格。考察结束后,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每个岗位在测评、体检、考察各环节只允许递补一次。
(五)确定编制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包头市委编办为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锁定编制,核定到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六)到企业工作
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工作岗位,服务期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为5年。同时,引进人才、用人单位与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签订三方补充协议。
四、政策待遇
(一)考核管理
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保留引进人才事业编制,人事档案由编制所在单位保管,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和编制所在单位共同负责。服务期内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积极搭建工作平台,注重培养使用,鼓励支持创新创造。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晋升或降低职位,但不得调离、借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作出不再留用的决定:
1.引进人才违反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或不能胜任工作的;
2.引进人才不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安排或提前退出服务期的;
3.引进人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的;
4.其他影响继续使用的情形。
对用人单位不再留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将相关情况报编制所在单位依法终止三方补充协议,编制部门收回所占编制。
(二)待遇发放
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薪酬由用人单位发放,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按照企业标准由用人单位缴纳。
(三)岗位保障
服务期内,引进人才所在用人单位注销工商注册或关闭破产的,由编制所在单位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根据其所从事专业领域调整到有接收意向的用人单位工作,并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四)期满待遇
聘用人员服务期满后,选择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计入工龄,工作业绩可作为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政策咨询电话: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0472-6169072、6169073。
政策咨询时间:5月28日-6月10日工作时间9:00-12:00,下午13:30-17:00。
包头市2026年上半年“政储产用”引才岗位表
文章来源:http://rsj.baotou.gov.cn/ywdt/tzgg/202605/t20260528_915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