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02 栏目: 内蒙古 浏览量:12
为进一步充实东胜区征兵工作力量,规范征兵工作流程,提升征兵工作质效,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公开招聘征兵辅助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东胜区征兵辅助人员2名,岗位性质为岗位外包,由承办单位统一管理,派遣至东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定岗位开展工作,服从日常工作安排及加班备勤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自愿从事征兵辅助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适应征兵工作特殊性及加班需求;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及其他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的疾病;
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等),具备基本的公文写作和档案整理能力;
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党纪政务处分记录,无不良从业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核心条件
户籍要求: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以身份证登记地址为准);
入伍及服役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内,服役年限满5年及以上,担任过班长或副班长职务;
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有公文写作、档案管理、征兵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不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其他不适宜从事征兵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职责
协助开展征兵宣传工作,解读征兵政策、报名条件、流程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青年报名参军;协助做好征兵报名登记、资格初审辅助工作,收集、整理、审核报名材料,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协助开展征兵档案整理、公文处理、报表统计、信息录入等工作,确保档案资料规范、完整、准确;配合开展征兵体检、政考、役前教育等相关辅助工作,维护工作秩序,做好服务保障;服从东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日常管理、岗位调配及加班备勤安排,完成各项临时性征兵相关工作任务;配合落实民兵组织相关工作,自愿接受编入民兵组织,承担民兵教练员相关工作(按规定发放补助);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相关秘密。
四、薪酬福利
1.用工形式:劳务外包;工作地点:东胜区民兵训练基地。
2.薪酬待遇:参照当地人力资源市场社会用工标准,确定薪酬水平;综合薪资约65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正常带薪年假等。
3.按照国家、军队及驻地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
4.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5.录用人员担任民兵教练员期间,按鄂尔多斯市及东胜区相关规定发放履职补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9:00至2026年6月7日17:00;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打包发送至邮箱594302523@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报名相关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审查者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试。
(三)面试考核: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与政治考核
1.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政治考核:体检合格者进入政考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过程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考试、体检等通知。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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