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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关于2026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6-06-03 栏目: 内蒙古 浏览量: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教科函〔2025〕36号)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学校计划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60名。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应为符合聘用要求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

聘用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1.招聘报名时间:2026年6月2日—7月31日17:00。

2.应聘人员填写《内蒙古大学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送至应聘单位联系人邮箱,主题注明“科研助理岗位+姓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学校各项目组(团队、平台)按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自行组织资格审查及考察面试,要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双重考核。各项目组(团队、平台)应于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科研助理招聘工作。

四、聘用

学校、项目组(团队、平台)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限为1年,期满后不再续聘,聘用关系自动终止。若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限内另有就业岗位或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等情况的,可与项目组(团队、平台)协商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聘用科研助理的项目组(团队、平台)负责设定岗位职责任务,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考勤考核、薪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聘用人员属于学校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工资不低于当年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学校为聘用人员缴纳保险。

六、相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刘老师 0471-4992230


内蒙古大学关于2026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内蒙古大学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申请表

内蒙古大学

2026年6月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60602/205662.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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