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10 栏目: 吉林 浏览量:3
松原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为贯彻落实青年就业见习政策,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助力青年更充分就业,现启动2026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2年内),且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二、招募岗位
见习单位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数2个,共招募6人(全市在档困难职工子女优先),其中财会岗位招募3人,文字综合岗位招募3人(社会学、法律专业优先)
(一)财会岗位:招募3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等相关专业。具备扎实的财务基础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及会计准则,能够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基本办公软件。工作细致严谨,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保密意识。
(二)文字综合岗位:招募3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社会学、法律专业优先)。有较强的信息整合与逻辑分析能力,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撰写各类文稿。掌握基本的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至6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符合条件的青年可携带以下材料,向见习单位提出见习申请。
1.个人简历表(需自行制作,可参考大学生毕业简历);
2.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4.填写吉林省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纸质版);
5.就业创业证(需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咨询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四、招募方式
见习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五、见习待遇和管理
(一)见习待遇
1.就业见习补贴标准2020元/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见习期为3至12个月,补贴发放按实际见习时长计算,低于3个月的,不予发放。3个月以上且未满整月的,不超过15日(含)的不计入补贴发放范围,超过15日的按整月计算(补贴到账时间原则不超过半年)。
2.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管理
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自上岗之日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并报送松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要认真履行协议相关约定,自觉接受见习单位日常管理及见习工作岗位安置,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确保见习工作规范开展。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并出具相关鉴定。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雨 李红杰
联系电话:13180781299 0438—2882989
报名地点:松原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松原市沿江西路775
号,松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侧)。
监督举报电话:0438-6838017
附件:吉林省就业见习人员申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7HU7-YFqMf_Fd3U15QN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