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12 栏目: 甘肃 浏览量:9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
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列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准的学历及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其他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博士研究生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2.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在站博士后需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事行政关系已转入在站单位6个月以上,2026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博士后证书并办理完成出站手续;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国(境)外相近专业由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或邮件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持纸质版本人简历及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或将本人简历及报名材料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609971019@qq.com)。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由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以电话及邮件通知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并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未通过审查的,在报名有效期内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审查不通过或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现就读院校证明(需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
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审核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个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4.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5份(包括学术背景、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工作学习经历、所应聘岗位的学术研究思路等内容的书面报告);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凡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四、面试考核
(一)面试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及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地点: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五星坪科研基地(兰州市七里河区五星坪后街5号)
(二)面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面试委托第三方命题,重点测试从事引进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采用理论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采取PPT汇报、书面材料(匿名化处理)审核和现场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和科研水平以及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价。每位应聘人员考核时间为20分钟,应聘人员PPT汇报10分钟,现场提问答辩10分钟。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80分,开考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成绩现场宣布,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在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
(三)考核量化评分指标
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指标内容包括: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占50%、科研经历和科研水平占30%、岗位胜任能力占10%、综合素质占10%。
五、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和复检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组织。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文件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1次,由林科院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总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组织。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通过查询考生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总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存在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考察不合格人员均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单位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按该岗位考核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
八、聘用
经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审定后,报上级部门备案,由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在院纪委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3.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邮箱内招聘单位回复的相关信息,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招聘公告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林科院网站公布。
6.本公告由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组织人事科:0931-4679986 13659496677
监督电话:0931-4683493
附件1: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岗位列表.xls
附件2: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登记表.xls
文章来源:http://www.gslky.cn/archives/show/26061148252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