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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选调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6-06-15 栏目: 其它 浏览量:12

根据《中共康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康办发〔2025〕5号)精神及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各基层自然资源所选调部分优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到康县自然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就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按编调配、协同配合、关心关爱、人岗相适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选调对象范围:全县各自然资源所在编在岗的未担任过实职的七级职员相当层次职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选调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岗位业务工作;

4.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或合格以上(称职以上)等次;

5.无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无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情形。

6.服从单位统一管理、岗位调配及工作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

2.个人档案未进行专项审核、审查发现问题或正在完善特殊原因不宜调动的;

3.上年度考核认定为不称职、基本称职、不合格等次或特殊原因不宜调动的;

4.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受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计划

此次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岗位计划数共12个,其中康县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康县自然资源调查中心、康县土地储备中心、康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各1个,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8个。

四、组织实施

此次选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官方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明确选调岗位、条件、流程、时间节点及纪律要求。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材料。符合选调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基层自然资源所负责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康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选调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3个工作日,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和方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网上报名。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编委、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组建专项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编制、档案、年度考核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符合考试人员名单。

(四)笔试及成绩公示

1.考试组织:本次选调考试只进行笔试,具体组织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委托的第三方考务机构全权负责。

2.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自然资源综合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好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公安局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4.考试成绩排名及公示

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末位成绩并列者另行加试。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排名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岗位选择

依据公示后的笔试成绩排名,全体拟选调人员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并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如某一岗位已被排名高者选择且再无相同岗位,则后选者不能重复选择此岗位。

(六)调动工作

选调工作结束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它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需按照发布的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选调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参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9--5932233

康县自然资源局 0939--5121225

监督举报电话:

康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0939--5121073

附件:康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选调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

康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选调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docx

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0gmss7ehJ1dztxwot-qlA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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