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18 栏目: 安徽 浏览量:12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7日8:00-2026年6月23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我司委托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报名。(报名网址:https://zp.ahwsjkxy.edu.cn/)。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由我司和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五、现场资格复审
由我司和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部分岗位笔试
根据各岗位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数,如人数不足3:1.该岗位考生将无须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如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多于3:1.将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业测试
各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进入专业测试,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时间、地点在我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和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发布,同时我司负责电话通知到本人。考生通信不畅通无法联络、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专业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实验员岗位采取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考查专业知识的掌握、职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应聘人员以当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专业测试顺序,现场抽取测试内容,在限定时间内(每人15分钟)依次进行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均当场评定和公布。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加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比30%,专业测试成绩占比70%。
若部分岗位考生只进行了专业测试,则考生考试成绩依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确定。
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百分制换算),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第一、第二和第三评分要素得分高者优先。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次日在我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和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发布。
九、体检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经查询发现考察对象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予录用;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的工作人员。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我司微信公众号和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聘用方式和待遇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聘用手续。拟聘入职前如有考生放弃岗位,则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新聘人员实行安徽华荣远诚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管理,用人单位与安徽华荣远诚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安徽华荣远诚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薪酬待遇和管理参照《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皖卫职院办〔2018〕220号)标准执行,享受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此《公告》由我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5608459、15805515739(安徽华荣远诚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0566-3388355(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66-3388858(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表.xls
文章来源:https://www.ahwsjkxy.edu.cn/info/1138/155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