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22 栏目: 其它 浏览量:8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计划招聘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生物学类专业,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科研人员2名、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科研人员2名、博士研究生科研人员2名,招聘范围均为面向全国,详见附件《高原医学研究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方式,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考核测评、体检和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请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件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等相资料。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6月18日一6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住院部18楼人事科(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需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包含上一阶段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学籍、学位验证报告)、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等相关个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凡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测评环节。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核测评
(一)考核内容
结合单位实际,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学历要求等,采取科研能力考核的方式,科研能力考核分为科研水平评估和科研基础知识。
(二)考核方式
1.科研水平评估(PPT汇报形式,限时20分钟)
科研水平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教育背景和研究经历、专业研究及思路、科研业绩及取得成果展示、科研获奖和成果转化、专业性提问等。
2.科研基础知识(5分钟)
科研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综合分析能力、专业应用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基础知识素养等。
3.科研水平评估和科研基础知识权重
本次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科研能力考核总成绩=科研水平评估成绩×60%+科研基础知识×40%。考核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打分成绩均保留,然后计算平均成绩,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三)有关事项
1.成绩并列处理原则。考核成绩并列的,先按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残疾人等);无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再按科研水平评估成绩确定;科研水平评估成绩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测评确定。
2.招聘岗位与参加考核测评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考核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3.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阶段医务人员保护关心关爱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青冠指〔2023〕3号)精神,自2020年以来,参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享受范围内,且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年龄可放宽5岁。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以发布公告为准。
2.考核地点:高原医学研究中心科研楼二楼会议室。
(五)考核命题
考核命题应坚持政治性、科学性、保密性原则。命题应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与岗位职责相一致、与专业特点相关适度的原则,由医院纪委在考核测评当天随机抽取专家在考核测评前进行命题,命题后即进行现场测评。
(六)成绩公布
考核测评结束后,在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官网公布考核测评成绩。
七、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
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后续程序,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6〕1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做好202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6〕26号)及《2026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体检由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
(一)体检
(三)公示和聘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备案批复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名单,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单位人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单位及外单位委培)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军队文职人员报考前应按规定征得单位同意并开具当年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隐瞒相关工作情况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为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的认定。一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8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8年6月1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二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6年6月25日。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等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5日。以上时间节点均包含当日。
(五)公开招聘中的所需学历和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学历和专业。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九、相关要求
(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官网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咨询电话:
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人事科
0971-6253316
(四)监督电话: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971-8201875
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纪委:
0971-6253892
附件下载链接:
附件1高原医学研究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6年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诚信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Hf4z_ZTX7l00TSZ1aIL_g?click_id=773066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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