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1 栏目: 其它 浏览量:8
为做好巢湖学院2026年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6年计划招聘专职辅导员4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岗位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备注 | |||
专职 辅导员 | 6000515 | 2 | 不限 |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 38周岁及以下 | 限男性,需入住男生宿舍,其他要求详见招聘条件 |
专职 辅导员 | 6000516 | 2 | 不限 |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 38周岁及以下 | 限女性,需入住女生宿舍,其他要求详见招聘条件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面履行学生辅导员的各项工作职责;
(三)应届生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必须担任过1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等班委会成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部委员会成员;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校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等>);历届生除具有上述应届生规定的经历外,还须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高校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高校工作经历;
(四)“应届生”身份认定参照《安徽省202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第4条规定执行,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
6.其他按照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五)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等能力,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八)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应聘者通过巢湖学院人才招聘网进行注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http://zp.chu.edu.cn/,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6日9点至2026年7月10日17点,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实名注册。进入招聘系统后,点击【立即申请】,进入登录页面,点击【立即注册】,在弹出的窗口中填写注册信息: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设置密码,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收到的验证码,点击【注册】,注册完成,使用手机号码和设置的密码登录系统。已注册过的手机号码可以直接使用手机号码和设置的密码登录系统,若忘记密码,可使用验证码登录。
(二)应聘岗位。登录系统后,选择相应的辅导员岗位,点击【立即申请】,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须从第一学历填起且信息完整)、担任学生干部经历(时间、职务等信息须完整)、工作经历(时间、职务等信息须完整)等信息,最终核对简历、勾选确认简历无误,点击【提交】,进入初审环节,即为报名成功。
应聘者慎重执行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个人信息不能更改,不按照要求填报、误填、错填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岗位需求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于2026年7月17日17:00前登录巢湖学院人才招聘网,在“我的申请”中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若已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即为资格初审通过。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学校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与现场确认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时间:2026年7月24日9:00—15:00;地点:巢湖学院慎思楼,具体审核教室于当天在慎思楼一楼查询张贴名单)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第一学历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附件1);
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应由本人目前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其它组织出具的证明无效。
4.学生干部1学年及以上证明材料(附件2);高校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证明材料(附件3);
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应是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在学院党组织或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部)等部门加盖对应组织公章、负责人签字,其它组织出具的证明无效;高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应是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负责人签字,其它组织出具的证明无效。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附件5),由此引起纠纷的由应聘者负责;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应是工作单位或人事部门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其它组织出具的证明无效。
6.个人简历一份、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6)。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六、考试考核
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分笔试、专业测试和心理测评三个环节。
(一)笔试
时间:2026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专职辅导员工作相关知识和能力。考试主要内容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政策理论、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学生管理工作实务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笔试成绩于2026年7月25日在学校网站公布。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召开主题班会方式进行,成绩各占50%,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召开主题班会考察应聘者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必备的核心能力,时间为10分钟。
专业测试顺序现场抽取。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三)心理测评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接受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
专业测试、心理测评时间安排在2026年7月26日,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40%、专业测试占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号)等文件精神,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入编时间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时间为准。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82362578。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入职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2361409。
文章来源: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ssgxgkzp/80790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