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1 栏目: 辽宁 浏览量:7
根据《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沈阳市面试公告》要求,现将沈阳市中小学教师类岗位(D类)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选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1.面试时间:
2026年7月4日(星期六)。考生应于7:00—7:30进入考点。
2.面试地点:
(1)沈北新区考区:报考沈北新区所属学校、大东区所属学校、法库县所属学校和沈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不含东北育才于洪新城学校)的考生,面试地点为:辽宁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学园街2号),咨询电话为:024-89864517
(2)于洪区考区:报考于洪区所属学校及东北育才于洪新城学校的考生,面试地点为:沈师二校教育集团巢湖校区(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53号),咨询电话为:024-25347100
(3)苏家屯区考区:报考苏家屯区所属学校、辽中区所属学校的考生,面试地点为:沈阳市青松中学(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葵松路18号),咨询电话为:024-89815053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试题范围详见附件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口头表达及板书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80%,答辩占20%。面试时长为10分钟,其中试讲不超过8分钟,答辩不超过2分钟。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四、面试程序
1.抽取面试顺序号。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面试顺序号参加面试。
2.备课。试讲前考生在备课室有10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题目均由面试顺序号为1的考生从试讲范围中抽取。
3.面试。每名考生的试讲时间为8分钟,试讲时考生站上讲台,即开始计时,时间到,考生须终止试讲。试讲结束后,考生须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2分钟。答辩题目由面试顺序号为1的考生在试讲结束后当场抽取。后续考生就同一题目进行答辩。
4.候分及听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在考场外指定地点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返回考场听分,确认签字后立即离开。
五、面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备课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进入考点时,要进行安全检查。进入考点后,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表、智能眼镜等电子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电子通信等设备和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进入备课室的考生要将携带的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将任何资料带入座位。在备课室使用考点统一准备的《备课专用题纸》和笔进行备课。备课结束后,将《备课专用题纸》放入指定的档案袋,到面试室门口等候面试。面试结束后,要将《备课专用题纸》和档案袋交给面试室的记分员。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只可报告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须穿着白色上装、深色下装、黑色鞋(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须着白色运动上装、深色运动裤、黑色运动鞋),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过程中,考场仅提供黑板、粉笔。报考音乐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室内提供电子琴。考生不得自行准备教具或器材,不得将教材、稿纸、配乐、乐器、画板等带入考场。应聘英语或日语教师岗位的人员,用英语或日语试讲,用汉语答辩。
7.面试时从候考室到备课室再到面试室,所有路线不重叠,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手机密封袋在离开面试考点后,方可拆封。
8.考生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
9.面试当天,所有考生需自备饮用水及午餐。社会车辆禁止进入面试考点,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提倡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点和在面试考点周围聚集。
六、其他事宜
1.请考生密切关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
2.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附件1: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沈阳市中小学教师类岗位(D类)面试分组名单及时间安排表
附件2: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沈阳市中小学教师类岗位(D类)面试试讲试题范围
沈阳市教育局
2026年7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jyj.shenyang.gov.cn/tzgg/202607/t20260701_50507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