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9 栏目: 福建 浏览量:3
因工作需要,本院将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5名
具体岗位工作分配由我院根据工作需求统一安排。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通用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严谨、遵纪守法;
2. 政治立场坚定,恪守职业道德,服从法院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意识;
3.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够适应法院工作强度;
4. 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记录,无不良从业履历,无法律法规及法院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从事司法工作的情形;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以后出生)。
(二)岗位专项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2. 熟练掌握基础法律知识,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逻辑分析、文书撰写能力;
3.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与本院正式在编干警、聘用制书记员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关系的亲属关系的;
4.配偶、父母在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的;
5.具有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至7月11日
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表格名称后请加上本人姓名)
2、提供证件材料(扫描件)
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④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00k以上),⑤本人及直系亲属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查询结果,⑥本年度省考进面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面试通知截图等,作为优先聘用佐证材料)。
表格电子版及证件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afyzzc@qq.com。
3. 资格审查
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 笔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逻辑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5.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如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个人情况、语言表达、仪态举止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可携带相关岗位所需技能佐证材料及省考进面证明原件供复核。
6. 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分),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组织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注:若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省考进面考生)。
7. 政审考核
应聘者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证明;综治证明。
因政审不合格或政审考察对象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工资水平参照已聘用人员水平执行,包含绩效、奖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缴交五险一金;同时,转正后可享受加入用人单位工会享受工会福利。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工作地点:南安市区及地处乡镇的法庭。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安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86385428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