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9 栏目: 湖南 浏览量:6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和《苏仙区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流动调配办法》(苏组发〔2025〕19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2026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8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1.计划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其中管理岗位15人,专业技术岗位3人。具体选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选聘公告和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nsx.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苏仙区内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7.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年度考核达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8.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职称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男性在4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7月9日后出生;女性在40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7月9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7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未取得大学专科、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截至2026年7月1日,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约定试用期未满的或签署了服务年限协议且期限未满的;
6.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新提拔、新晋升职员等级的在现职岗位未任满一年的;
7.在所在学校属于紧缺科目教师的(是否为紧缺科目教师由所在学校及苏仙区教育局进行认定);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试的有效证件。
(2)报考人员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视为报名未完成,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9日8:30起至7月17日18:00止。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2)需咨询选聘学历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咨询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以下同)。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名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或核减岗位选聘计划。如取消或核减岗位选聘计划,将于2026年7月21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由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报考人员本人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审查地点见《岗位信息表》。
2.资格审查对象。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
3.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好《2026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签名处必须为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5)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提供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其他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
(7)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的查询记录截图。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领取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请携带审查资料前往苏仙区行政中心1010室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时长10分钟。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命题。单线联系委托市级以上专业人事考试机构命制。
7.面试评委。每个面试组7名评委,面试评委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专业评委库中随机抽派、统一调度、全员异地交流,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实施封闭式管理。
8.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9.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按以上方式统分,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本组评委小组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将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
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论,经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报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单位、选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选聘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选聘单位应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选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选聘公告及各选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选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聘纪律,诚信参与选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面试后,对放弃考察或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给予递补。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考服务咨询
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其他要求等相关报考条件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选聘程序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选聘报考条件咨询:
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2.选聘程序咨询: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35-2890097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4260。
1.严肃处理招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公开选聘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实行保密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按保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除巡视领导和所在考场评委、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面试考场。违者取消考务工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评委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人发现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时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附件:
1.2026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2.2026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文章来源:https://www.hnsx.gov.cn/zwgk/zwdt/gsgg/content_4020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