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14 栏目: 陕西 浏览量:3
一、见习对象
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单位范围
经县人才中心认定的见习单位。
三、报名方式
现场和网上(http://1.85.55.147:8017/sxjyjx)报名同步进行审核。由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对见习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起,注:报名期间系统审查合格人数达到80人后停止报名。
2.报名地点:延川县人社局一楼106。
3.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复印件需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证电子版(需提前在秦云就业小程序申请)。
(5)档案室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6)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
四、见习管理
1.见习单位负责见习生的日常管理及考核鉴定。考核管理的重点为遵守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提升专业技能、见习成效等总体情况,人才中心将不定期对见习生进行抽查、核实。
2.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见习单位报经人才中心批准,可单方解除见习协议关系:
(1)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见习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见习单位造成损失的;
(3)被其他用人单位录用或应征入伍的;
(4)其他不适宜继续见习的情形。
3、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为见习生填写《陕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见习确定后,统一发放),并将此表作为其实践锻炼经历和工作经历证明,装入本人学籍档案。
4.一经确定为见习对象,必须按规定到单位参加见习活动,接受所在单位管理。对于违反工作纪律者、不服从管理者一律停发见习生活补助,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五、就业见习补助政策
见习生见习期间,享受每人每月1700元的生活补贴以及每月30元的意外保险。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时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代理报名。
2.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得重复参加。
3.鼓励见习生积极参加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等有利于其成长和就业的招聘活动,见习单位应给予支持。
文章来源:https://www.yanchuan.gov.cn/ztzl/zdgz/tzgg/20769418025476751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