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7 栏目: 其它 浏览量:6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马机编办〔2021〕79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现就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和工作需要,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岗位学历、专业等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形象气质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5.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3日(8:30-11:30,15: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319办公室(雨山区太白大道2150号马鞍山市青年创新创业园1栋3楼)。
3.报名者须携带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及证明材料。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不小于3:1,不足规定比例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上报至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确定。
6.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招聘群内公布。
3.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若发现一切违背招聘的原则及资格等相关事宜,将一律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报考人数10人(含10人)以下,则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但不限于行测、申论、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
(1)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人数5: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情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和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4)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按照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不退还体检费。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信用状况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4.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用工形式和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2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五、相关政策和待遇
根据文件规定,由招聘岗位所在用工单位负责新录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予以解聘。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一经聘用,工资待遇等按照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相关文件执行。
六、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和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招聘群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报名咨询:0555-2366855(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0555-8360168(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1.《岗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3.《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公告 :
附件1: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https://www.maskcrc.com/#/examinfo?id=86567815847870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