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31 栏目: 其它 浏览量:4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共设置13个职位,计划选调(选聘)工作人员14名,其中:行政机关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9名,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选调(选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景宁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选调(选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详见选调(选聘)人员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备注栏。
(3)报考人员需在现单位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景宁县内乡镇(街道)人员报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岗位的,需符合乡镇(街道)新录用(聘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条件;报考乡镇岗位的,需在原乡镇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5)选调(选聘)计划对年龄、性别等有另外要求的,按选调(选聘)计划执行。本次公开选调(选聘)涉及年龄、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
(6)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县直机关的选调考试;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事业单位之间交流,不受事业单位类别、财政经费预算方式和保障比例的限制,但要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人岗相适。我县卫技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7)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参加公开选调(选聘)考试: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6)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转任交流的情形。
三、选调(选聘)程序
选调(选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选聘)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选调(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地点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零工市场。
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此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奖励证书或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所在单位开具证明),以及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
报名人数不足选调(选聘)计划数1:2比例的,由选调(选聘)单位商县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选聘)计划。选调(选聘)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8月8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笔试前一天(8月7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零工市场领取。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各职位(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8月9日,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按各职位选调(选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选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纪实材料汇总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
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选聘)人选:
1.具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九条所列情形的;
2.考察对象须参加由所在单位组织的民主测评,测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评人员一般包括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代表。测评满意率(满意票数÷有效票数)低于85%的。
(四)公示和调动手续办理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选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一)选调(选聘)单位要严格规范开展选调(选聘)各环节工作,确保整个选调(选聘)工作稳妥有序,各选调(选聘)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参与选调(选聘)工作的监督。
(二)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调(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资格审核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选聘)资格。
(三)报名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考试和考察,特殊原因放弃的,需说明理由并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盖章后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无故弃考,扰乱考试秩序的,将计入“诚信档案”,一年内不得参加其他选调(选聘)、遴选等考试,不得参加制度性交流。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景宁县委组织部:0578-5082247(公务员);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5092787(事业)。
监督电话:景宁县纪委县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0578-5621026。
附件1.2026年下半年景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6年下半年景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s://www.jingning.gov.cn/col/col1401779/art/2026/art_47853974938a4d468598eb7205cf7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