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07 栏目: 其它 浏览量: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健全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市民群众在质量安全监督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质量安全共治格局,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不少于6名质量安全市民观察员。
一、选聘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严重负面影响的道德失范行为;
(三)热心公益,具备较强责任心和沟通能力,配合开展调研、座谈、实地走访等工作;
(四)熟悉智能手机使用技能,有充足的时间参与日常监督。
二、选聘范围及程序
(一)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优先考虑以下人员:
1.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业委会成员;
2.农贸市场和商超经营者、生产销售企业质量管理人员;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退休干部职工;
4.消费维权志愿者、社区居民、乡村群众代表。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14日18时。
1.线上报名:申请人可通过桂平市人民政府官网下载填写《桂平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市民观察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gpszlaqg@163.com。
2.线下报名: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股(桂平市西山镇桂南中路二农贸小区11号,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406室)现场填写表格,进行现场报名。
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报名人员的职业背景、观察能力、参与意愿等进行综合遴选,确定市民观察员名单,并经桂平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岗前培训合格的,由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市民观察员聘任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三)选聘期限
市民观察员工作性质为公益性工作,无劳动报酬,观察员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2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后续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聘任。届中,可进行增补和调换。
三、市民观察员工作职责
(一)监督职责
关注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收集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化肥、成品油、儿童学生用品、消防产品、烟花爆竹、人造板、建筑保温材料等重点民生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线索。
(二)建言职责
收集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参与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调研、座谈等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一线信息。
(三)宣传职责
积极向市民普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消费常识,提高市民质量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参与质量监督。
四、管理方式
(一)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民观察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适时组织市民观察员开展活动。
(二)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民观察员进行动态管理。市民观察员在聘任期内出现健康异常,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干扰或干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不履行市民观察员职责义务,个人请辞等不宜担任市民观察员的情况,经核实后予以解聘。
(三)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表现突出的市民观察员,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并宣传其先进事迹,提升市民观察员的参与感与荣誉感。
五、工作纪律
(一)市民观察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不得以市民观察员名义谋取私利,不得随意使用观察员身份参与社会活动。不得用市民观察员名义作为微博、微信、抖音等账号名称。
(三)不得影响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未尽事宜,请联系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股。联系电话:0775-3387579。
附件:桂平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市民观察员报名表
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7日
附件:桂平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市民观察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guiping.gov.cn/tzgg/t280004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