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20 栏目: 四川 浏览量:6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6〕39号)、中共广元市委社会工作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将面向社会补充招募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现将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募数量及岗位职责
本次补充招募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共9个,其中重点领域社工服务岗8个,社工站点社工服务岗1个。招募名额和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
二、补充招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募对象
本次招募主要面向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凡符合岗位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2026年应届毕业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6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4日12:00(其中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中共剑阁县委社会工作部509室(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221号);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剑阁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补充招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正面标准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如残疾证、低保证明、防止返贫致贫证明等),未提供视为不符合优先招募范围。
2.网上报名
报名邮箱地址419976527@qq.com。
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下载《剑阁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补充招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后,同时在《报名表》后附上: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图片(jpg格式);
(2)毕业证书图片、学位证书图片(jpg格式)、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优先招募范围印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完成后,将《报名表》及所附相关信息图片整合为一个电子文档(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名统一规范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18:00前。资格初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情况,将由中共剑阁县委社会工作部在初审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方式告知本人参加考试。
(四)缴费
本次考试考生无需缴纳报考费用。
四、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者不予招募。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打印的《报名表》(一式2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另行通知),复审合格后确定为体检入围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按照毕业年限(2026届毕业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优先招募原则确定人选,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五、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剑阁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中共剑阁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责。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且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政治审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募单位组织政治审查。政审人选须同时提供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募资格。
七、选岗
经政治审查合格的拟招募人员,进入选岗环节。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拟招募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岗。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剑阁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时间为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招募人员的资格。
在资格复审、体检、政治审查、选岗、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和本人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的招募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九、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募的,由用人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签订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及时通知招募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招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招募资格。
十、服务期间待遇
公开招募的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按每人每年4.5万元的标准予以保障,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十一、退出机制
招募人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不超过2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二、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选岗、递补、签订协议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剑阁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剑阁县委社会工作部:0839-6029239、0839-602913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0839-6060660
附件下载下载 1.剑阁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补充招募岗位表.docx
下载 2.剑阁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补充招募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cnjg.gov.cn/new/detail/202608201514181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