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21 栏目: 云南 浏览量:6
砚山县2026年招募特聘农技员申报公告
为增强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助力我县农民增收致富,解决我县农业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不足,并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强化科技支撑,根据《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砚山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砚农通〔2026〕13号文件精神,公开向社会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特聘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坚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选,特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特聘人员须围绕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职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致富带头人和农户科学发展和管理特色产业。
二、招聘条件
有较高的拟聘产业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服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协调能力强。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农业系统体制内的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三、招聘数量
根据文山州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性计划任务安排,结合我县实际,计划招聘农技员10人,设置:玉米产业2人,蔬菜产业2人,辣椒产业2人,生姜产业2人,羊产业2人。
四、招募程序
按照公开发布需求、个人申请、乡镇推荐、领导小组资格审查投票确定人选、公示、签订服务合同的程序开展工作。公告公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曰。
五、政策待遇
每名特聘农技员岗位补助标准20000元/年,从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列支。
六、主要职责
招聘农技员的工作任务。根据本区域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带动农户发展致富等要求,一是为县域内的农业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脱贫农户和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和经营工作,提供技术扶持;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合作,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共同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并扣除相应技术服务补助费用,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七、申请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需填写《砚山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个人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份,以及近期白底1寸免冠照片2张。《砚山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个人申请表》可自行在砚山县政务网下载,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4日。
报名地点:砚山县各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876-301790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18日
附件:1.砚山县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制度
2.砚山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个人申请表
3.砚山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特聘农技员技术服务合同
4.特聘农技员技术服务绩效目标考核表
附件1
砚山县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云农办科〔2018〕28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培养一支精准服务产业需求、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带领农户致富的技术服务力量,支撑地区特色产业竞争力强、农户增收可持续的产业路径,为农业产业振兴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特聘计划实施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以副局长为副组长,以产业股室及站所为成员的特聘农技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条??特聘农技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特聘农技员的聘用、考核、薪酬等日常工作的管理。
第三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以县域内主导产业的技术需求为前提,原则上每个主导或特色优势产业,可招募2名特聘农技员,岗位人数设置以省州每年下达数为准。
第五条??农业系统体制内的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第四章?招聘条件及任务
第六条??特聘农技员需有较高的拟聘产业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服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协调能力强。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第七条??特聘农技员需根据本区域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巩固脱贫户产业发展等要求,提供以下服务:一是为县域内的农业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脱贫户和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和经营工作,提供技术帮扶;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合作,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共同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五章?招募程序
第八条??特聘计划实施县根据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农技推广工作的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特聘农技员招募数量和招募标准。按照公开发布需求、个人申请、乡镇推荐、领导小组资格审查投票确定人选、公示、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的程序开展工作。公告公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公开发布需求??农业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招聘岗位、招聘范围、职位要求、薪酬标准、履职权利与义务、聘用期限等内容。
(二)个人申请??申请特聘岗位时需要提交《特聘农技员申请表》,同时附页说明拟设岗位的必要性、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薪酬预算、聘用方式和拟聘用期限等内容。
(三)乡镇推荐??由个人申请后提交《特聘农技员申请表》到所在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岗位职数推荐到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特聘农技员工作领导小组。
(四)领导小组资格审查投票确定人选??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特聘农技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乡镇推荐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评估,组成5人工作组对特聘农技人员进行评选,按产业岗位需要人数,确定特聘农技员人选。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签订服务协议??根据领导小组评估的结果,经公示期满后,确定特聘农技员。农业农村部门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服务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建立特聘人员专项人事档案。
第六章?聘用合同
第九条??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文本由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负责制定。对特聘农技员招募、使用和管理过程进行规范。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位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不参加农业部门的非技术服务类工作。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十条??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
第八章?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应对所有特聘人员建立专项人事档案,包括特聘人员名册、绩效考核、业绩证明、薪酬记录、聘用合同等。
第九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砚山县2026年特聘农技员个人申请表
文章来源:http://www.yanshan.gov.cn/ysxrmzf/gsgg/pc/content/content_2090705726637117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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