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24 栏目: 重庆 浏览量:3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党建工作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根据《关于印发〈沙坪坝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委组〔2020〕63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委教育工委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中共正式党员;
3.政治素质强;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身体健康,有办事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6.有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7.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邮箱:cqshaci@163.com;邮件请用“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
联系电话:61768084(优先发邮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上传《中共沙坪坝教育委员会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审查
根据面试测评,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组织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重要社会关系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七、试用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录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专职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薪酬待遇,参照《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相关标准执行。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沙坪坝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委非公党建指导员招聘岗位表
中共沙坪坝教育委员会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信息表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xNDcyMzc1NQ==&mid=2247484722&idx=1&sn=1ee1ef968f137c1888a244d60c7722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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