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03 栏目: 其它 浏览量:4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医药创新和审评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不占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无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的相关疾病;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及奉献精神,沟通能力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具体要求
质量体系辅助岗位1名:年龄38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医疗器械、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经历优先;具备较强沟通表达与文字处理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至9月11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单寸免冠照片、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提供学信网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请电询:0577-89662501),应聘者需保证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3.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对审查未通过者,将不再另外联系,敬请谅解。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现场确认,面试人员应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各类证书原件等。在确认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统一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应聘者对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面试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三)聘用。经面试合格的人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本人,对未通知者,将不再另外联系。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报到,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它事项
(一)录用者原则上应在收到录用通知后的一周内报到,在职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录用者报到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近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或在无犯罪记录证和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温州市医药创新和审评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www.wzrc.net/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19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