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04 栏目: 湖南 浏览量: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及《衡山县县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山人办〔2024〕1号),经研究,衡山县15家县属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9名急需紧缺人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要求
(一)引进单位和岗位计划
引进计划、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衡山县2026年度县属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3.本科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科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2026年度衡山县县属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的岗位要求为准。年龄原则上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入人才引进对象:
1.衡山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溯两年在衡山县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2024届、2025届、2026届高校毕业生;
5.本公告发布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录(招聘)、遴选(选调)、人才引进等考试考核且公示的人员;
6.截至2026年9月4日,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人员;
7.通过衡山县2024年度以来人才引进考试考核后,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行放弃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有吸毒史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hengshan.gov.cn/发布引才公告。后续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信息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因提供错误的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搜索关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需求—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国企—2026年度衡山县县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线上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9:00至2026年9月14日17:00(电话咨询时段为工作日9:00-12:00,15:00-18:00)。补充资料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2:00。
3.有关要求
(1)报考者须知:
报名人员线上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平台上传以下资料:
①《2026年度衡山县县属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签名处需手写。
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③扫描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照片、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④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上传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⑤报考有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上传相应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书面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签订的聘用合同和与之相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详单;报考有工作业绩要求的岗位,须上传与工作业绩相关资料。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所学专业应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情形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对应的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如:同一学科下的专业“XX”与“XX硕士”,“XX学”与“XX硕士”,可视为同一专业。
(三)资格审查
1.线上资格初审。由县委人才办和县人社局牵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线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17:00。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确认。由县委人才办和县人社局牵头,行业系统具体实施,纪检组全程参与。现场资格确认原则上安排在考试考核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当场发放考试考核通知单。
(四)考试考核
1.开考比例
线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岗位,可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岗位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考核综合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值80分,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考试考核的方式
(1)A类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采取口述作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总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随即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现场操作)环节。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现场操作)采取实景编导(节目编导岗位)和试播(播音主持岗位)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应用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总分100分。
B类岗位: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应用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满分100分。
C类岗位:采用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采取口述作答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考试考核的时间预计在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安排事宜另行公告。
3.成绩及计算方式
(1)A类岗位:原则上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现场操作)成绩×60%=考试考核综合成绩的方式计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现场操作)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小数点后第四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B、C类岗位: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即为考试考核综合成绩,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结合最低合格分值的要求确定排名,B、C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排名;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现场操作)成绩排名。
(五)体检
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最低合格分值的要求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引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衡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山县关于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行为处理办法》和《衡山县关于对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进行涉毒检测的规定》的通知(山办发〔2020〕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需进行心理健康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引才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引进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各引才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不合格的、未按照要求提供档案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引进资格,体检环节已递补的岗位不再递补,体检环节未递补的岗位按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等额递补1次(需按规定通过体检)。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引进对象,经相关部门审查后,拟引进对象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中共衡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即确定为引进对象,引才单位与引进对象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
三、引进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列入相应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县属企业引进对象与企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引才单位的薪酬、补贴及其他待遇保障,具体可与意向单位对接洽谈。
(二)享受人才补贴。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引进人才,可申领人才补贴(具体可咨询衡山县委人才办或衡山县人社局)。
四、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人员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最低服务年限由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协议约定(不得少于5年),并报县委人才办备案,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将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待遇,并予以解聘。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报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衡山县2026年度县属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
政策咨询电话:
衡山县委人才办 0734-5817922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4-5827208
报名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需求目录表中报名咨询人电话
监督电话:
衡山县纪委监委 0734-5812816
附件:
1.衡山县2026年度县属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
2.衡山县2026年县属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
3.在编在岗人员相关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
5.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文章来源:https://www.hengshan.gov.cn/xxgk/gggs/20260904/i3954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