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4 栏目: 黑龙江 浏览量:4
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工作部署,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简介
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企业薪资待遇为主要招引要素,按照“事业引进,企业使用”思路,引进人才实行合同制管理方式,在企业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满后,经业绩考核合格的,可选择留在企业(不再保留事业编制),也可选择编制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落实事业编制。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丰羽计划”工作人员共3名。具体招聘企业、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讷河市2026年“丰羽计划”秋季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9月15日(含)至1987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7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讷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邮箱方式,按要求完成报名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9月15日9:00—10月26日17:00期间通过网络邮箱方式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要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报名邮箱:nhsfyjh@163.com
报名材料邮件应以“考生姓名+报考企业及岗位+本人联系方式”命名,所上传的报名材料需按以下顺序排序,具体材料内容如下:
(1)《讷河市2026年“丰羽计划”秋季招聘报名表》签字扫描件(PDF版);
(2)《讷河市2026年“丰羽计划”秋季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Excel电子版);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版);
(4)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应届生需提供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扫描件(PDF版),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书;
(5)本人曾获得的学生干部、各类奖励及证书扫描件(PDF版)。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6年9月15日9:00—10月27日12:00期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邮箱方式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具体岗位调整和改报情况以公告为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岗位实际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安排。
面试通知将通过讷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见面试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讷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优先录取。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讷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中共讷河市委组织部签订“丰羽计划”就业协议,服务期5年。服务企业期满,经业绩考核合格及通过考试考察的,可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或选择回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享受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讷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讷河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岗位条件、政策咨询电话:0452-3323266
咨询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1.讷河市2026年“丰羽计划”秋季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讷河市2026年“丰羽计划”秋季招聘报名表
3.讷河市2026年“丰羽计划”秋季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
4.讷河市“丰羽计划”就业协议书
文章来源:https://www.nehe.gov.cn/nehe/c100473/202609/c02_6421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