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5 栏目: 黑龙江 浏览量:4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9月15日(含)至1985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
5.博士研究生。考生应为2027年应届毕业生,并应在2027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且需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公众号同步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0月26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邮箱为gbxydgb@163.com。
3.提交材料:
(1)《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应准确详实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2)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及博士如期毕业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粘贴在一个Word文档中形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报考岗位+姓名,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未按照要求形成的材料视为审核不合格。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须对所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
2.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将在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公众号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及博士如期毕业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将在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公众号公布。面试人员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一轮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有关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公众号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公众号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不低于70分)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系统内职工亲属报名参与公开招聘时,在报名阶段必须同步报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备案,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了解招聘工作进程,保持通讯畅通。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导致错过任何环节,自行承担责任。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工作部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0451-55196197;监督电话:0451-55196161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
附件:2.《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5B6791038759E944E063A964C8AC05A6&selected=zp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