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5 栏目: 黑龙江 浏览量:5
一、引进计划
1. “绥青优选”产业储备人才:计划引进29人,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化市“绥青优选”产业储备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2. “绥企优聘”企业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引进322人,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化市“绥企优聘”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2)。
二、引进对象
1. “绥青优选”产业储备人才:符合岗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①2027年高校毕业生;②2025年、2026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③2025年1月1日以来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 “绥企优聘”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符合岗位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产业储备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政治素质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具备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结构,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9月16日(含)至1987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9月16日(含)至1985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2027年硕士研究生应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7年博士研究生应于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所使用的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保持一致。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条件
由参加招聘的企业自行确定。
四、引进程序
(一)产业储备人才引进程序
1.
引才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uihua.gov.cn)、绥化市人才网(网址:http://www.shsrcgzzx.com/)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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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ksbm.shsrcgzzx.com/loginSelection)。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与引才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网站基本信息“备注”栏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6年9月15日(含)。请按照绥化市人才网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绥化市人才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9:00至10月2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提交材料:
2027年毕业生须上传: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③在校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要求表述准确(附件3)。
其他报考人员须上传: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照片或扫描件;③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④未落实工作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和人事档案保管证明(附件5)。
若存在新旧专业更改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校或学院出具的专业变更证明。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落实工作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和人事档案保管证明(附件5),以及本人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及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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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引进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引进,可适当降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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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绥化市人才网发布。
(1)笔试
笔试内容:20260905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自然科学专技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公告和笔试准考证为准。查询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
①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根据人才引进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不足3:1.可按规定缩减引进人数、取消引才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②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在绥化市人才网通知。
对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绥化市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
③面试安排: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在绥化市人才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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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绥化市人才网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引进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绥化市人才工作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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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绥化市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2025年、2026年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2027年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转至绥化市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程序
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由招聘企业负责,应聘人员可与引才计划表中的用人单位取得联系,以面谈、投递简历等方式进行。
五、政策待遇
(一)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人员,符合绥化市人才引进政策的,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二)产业储备人才落实事业单位周转编制,聘用后选派到市域内企业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期3年。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产业储备人才引进相关过程信息通过绥化市人才网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各引才单位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55—8386190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化市“绥青优选”产业储备人才引进计划表
2.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化市“绥企
优聘”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
3.2027年毕业生在校证明
4.未落实工作毕业生承诺书
5.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8b6ff7da094e4584a48eed6ba1b7347a&selected=zp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