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10 栏目: 其它 浏览量:7
一、选聘范围及相关条件
(一)选聘范围
优先选聘脱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为生态护林员。一户最多安排一人为生态护林员,少数民族脱贫户家庭优先考虑。
根据2023年县林长办《关于印发〈宿松县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林长办〔2023〕27号)精神,为健全生态护林员管理长效机制,满足护林队伍建设需要,原则上可以适当选聘部分非脱贫人口、非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户为生态护林员,但不得超过本单位选聘人数的20%。
(二)聘用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林业,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并满足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有关条件,且能够在当地长期稳定从事管护工作。
3.拟聘人员须年满18周岁。初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1月以后出生的),续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61年11月以后出生的)。
(三)聘用周期
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周期为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上年度聘用的生态护林员,经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可以续聘。
二、选聘程序及方式
(一)公告。二郎镇人民政府发布选聘公告,公开选聘资格条件和名额,明确选聘程序和方式、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自愿报名申请。申请人需前往所在村村委会现场报名,并提交生态护林员申请报告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在行政村“两委”和驻村帮扶工作队预审后于10月17日前向镇林业站申报。
(三)审核。镇林业站牵头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申请人所在村。
(四)公示。镇政府对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镇政府所在地及各村(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征求村民意见。
(五)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的人员,经报县林业、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审定后,由二郎镇人民政府与生态护林员签订聘用协议,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主要职责
(一)自觉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管护责任区森林、湿地和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进行日常巡护,掌握管护责任区的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等资源情况,对重点地段地块、珍稀树种、古树名木、珍贵野生动植物等实行重点管护,并按照管护劳务协议的约定报告履行职责情况。
(二)负责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行政村及时报告日常巡护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可以直接向相关林长报告。
(三)发现管护责任区内有违法侵占林地和湿地、自然保护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林业资源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能当场制止的应当及时制止。
(四)发现管护责任区内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发现森林火情、火灾的,应当立即报告,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五)发现管护责任区内出现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告。
(六)发现管护责任区内有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告;能当场制止的应当及时制止。
(七)承担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临时交办的林业相关事项。
四、管护任务及补助标准
(一)管护任务:按照就近、便利、高效的原则,由镇人民政府会同行政村划定管护范围及管护地段(管护范围及管护地段在聘用协议中另行约定),原则上人均森林管护责任区面积不少于500亩,湿地、自然保护地管护面积不少于2000亩。
(二)补助标准:2026年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其中,70%作为基础补助发放,每2个月发放一次;30%作为绩效补助发放,根据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简易巡护装备购买,由县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五、报名地点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地点:
二郎社区居委会联系人:叶加荣
卓岭村村委会联系人:吴兴朗
石咀村村委会联系人:洪斌
茯苓村村委会联系人:周明
刘坡村村委会联系人:邓锋勋
铜铃村村委会联系人:郑立刚
三冲村村委会联系人:吴秀兰
界岭村村委会联系人:詹地洪
(二)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6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2000004171/2030588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