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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7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时间:2026-11-03 栏目: 其它 浏览量:2

增城是广州市市辖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和广深两大都市圈连接点,是广州东部中心“现代活力核”的重要承载区。拥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也是全国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综合实力与投资潜力“双百强”的活力城区。当前,增城依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两区带动”优势,抓牢广州东部中心与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双轮驱动”发展机遇,战略地位持续提升。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的行动计划部署,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文件精神,现广州市增城区面向2027年应届毕业生招聘2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类别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2027年应届毕业生,即于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岗位类别

A类岗位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共招聘8人;

B类岗位招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共招聘19人。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资格条件

1.详见附件1、2中各岗位具体要求;

2.具有本科学历的3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

3.招聘岗位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1月16日下午18:00,登录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链接(https://www.sydwzk.cn/gdzcsydw2027,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后将通过网络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招聘系统查询。

(二)笔试报名确认

报考B类岗位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1月17日9:00至18: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1.B类岗位。准考证打印系统将于2026年11月20日9:00至2026年11月21日18:00期间开放,过期不再开放。请报考B类岗位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招聘系统下载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A类岗位。报考A类岗位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A类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B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招聘岗位。

3.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

4.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考题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3)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二)资格复审

1.A类岗位

由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报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2.B类岗位

由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报岗位要求,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按1:5确定进入事业单位各个招聘岗位的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各个岗位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4.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5.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c.gov.cn/)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A类岗位面试成绩以75分为合格分数线,B类岗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交由工作人员在候分室向应聘人员本人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A类岗位

不安排笔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2.B类岗位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3.A类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B类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与考察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c.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

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八、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公布的岗位情况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时,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遗失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三)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原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录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五)本公告涉及的“以上或以下”均包含本数。

(六)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报名时涉及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

2.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请拨打4008228076咨询。

3.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咨询人事综合管理部门:020-82720080、020-8272006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4.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行为的,可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20-82726285反映。

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7年应届毕业生A类岗位表.xls

附件2: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7年应届毕业生B类岗位表.xls

附件3:报考指南.docx

附件4:广东省202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zc.gov.cn/gk/rsgz/dwzp/content/post_11083424.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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