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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时间:2026-01-27 栏目: 浙江 浏览量:5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招聘范围其他要求
环境监测与信息技术岗位或文书岗位1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信息技术、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给排水工程、法律等相关专业。户籍不限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有计算机、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3日8:30起-2月6日17:00止。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填写《海曙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双面打印加贴一寸照片,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留服学历认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雅戈尔大道办公区(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3号楼2层215办公室戴老师处报名。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和考察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结束后,我单位将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体检

我单位届时将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放弃体检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聘用

由我单位通知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间报道入职,并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期间若发现该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以上岗位试用期2个月,岗位薪资待遇约5--7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和餐费)。

2.报考人员在招聘流程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574-89297157

附件:海曙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16908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tags标签: 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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