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案例;1998年开始,湖北省人大探索创立立法顾问组制度,就是科学民主立法的一个范本。这项制度的核心在于专家学者全方位实质性参与立法,立法专家顾问既是公民参与立法的一种重要形式,又通过专业知识对立法活动尤其是一些具有明显技术特征的立法领域产生实质影响,使立法的民主性与科学性显著增强。
2012年5月,汕头出台《汕头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在省内率先对公益、慈善、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进行改革创新,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程序,突出“宽进严管”,大大激发了社会活力。短短2年多时间,全市社会组织总量从原来1373个发展到3906个,行业经济类、公益慈善类和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大幅度增长,社会组织万人数从2.7个提高到7个,提前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任务。
2014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汕头经济特区制度廉洁性评估办法》,是广东省内首个以制度廉洁性评估为主题的地方规章,在行政服务电子监察、机关单位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廉政文化等领域,也都有新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