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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待所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3-06 查看次数:2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强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待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待所(以下简称“驻京办招待所”)。

    (二)招聘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2区5号楼。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驻京办招待所是隶属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职责是在京政务服务保障工作和我市在京资产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管理岗九级及以下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技能,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6年3月5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5日14:00至3月21日14:00。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15日14:00至3月22日14:00。

    笔试缴费时间:2026年3月15日14:00至3月23日14:00。

    1.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缴费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笔试考务费用为90元(笔试2个科目,每个科目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考岗位已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届时,可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于2026年3月15日至3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至2026年4月12日9:30。

    笔试时间:2026年4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6年5月10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公布笔试成绩及笔试成绩合格线。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成绩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入面试;如笔试各科成绩均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上述原因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入面试,如递补人员笔试各科成绩均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日期:2026年5月16日

    面试缴费时间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6年5月14日9:00至2026年5月15日17:00。具体时间、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用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4.总成绩

    总成绩公布时间:2026年5月20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

    按照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五、工作要求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关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方案发布网站进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方案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10-64277590

    监督电话:010-6427669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待所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文章来源:https://zxbm.tjtalents.com.cn/wsbm_ggfb//beifang/WebPage.aspx?id=a5ceb18ab8514001b98ffd2f193b76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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