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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福鼎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市综治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及业务工作人员和部分乡镇反邪教协理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查看次数:5

    为切实推进市综治中心和基层反邪教工作,市委政法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综治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及业务工作人员和部分乡镇反邪教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市综治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及业务工作人员1名,叠石乡、白琳镇、磻溪镇反邪教协理员各1名,共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市综治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及业务工作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福鼎市户籍或常住人口居住证明,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专业不限,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计算机一级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热心窗口工作事业,作风务实、爱岗敬业。

    (二)部分乡镇反邪教协理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福鼎市户籍或常住人口居住证明,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专业不限,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热心反邪教工作事业,作风务实、爱岗敬业;

    不得报考的情形:本人及家庭成员有参加过邪教活动经历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经人民法院司法程序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品德、行为表现不良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日17:00;

    2.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于2026年4月2日17: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后,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fdzfwzzc@163.com,邮件主题写明“岗位名称(市综治中心或乡镇)+姓名”。若未按照此邮件主题格式报名,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名所需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②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或常住人口居住证明;③毕业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⑤普通话、计算机相关等级考试证书(报考市综治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及业务工作人员岗位的);⑥招聘考试报名表(签名确认)(附件2)。

    4.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逾期没有提交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福鼎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考生必须随带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评委临时组成,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在面试考核中取得的成绩计算。若2个以上报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由面试评委小组确定以加试方式,按最终加试分值高低确定结果。

    3.考试时间:待定,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及名次,按招考名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拟聘用人员由市委政法委对其进行政治审查,需配合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综治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以及考生放弃入职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若有岗位无人报考或录取时,可从其他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及名次递补调剂,考试成绩有效期限1年。

    4.体检、考核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鼎市政府网(www.fud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期间发现被聘用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用工合同。

    七、工作待遇

    市综治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及业务工作人员和部分乡镇反邪教协理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社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八、其他事项

    1.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流程始终,应聘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招考过程中如有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应聘人员提供补充证明或者取消录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4.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福鼎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3-7812217(法定上班时间)。


    1.招考计划表

    2.招聘考试报名表

    中共福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fuding.gov.cn/zwgk/tzgg/202603/t20260331_24498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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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3-31
    • 信息地区:福建  
    • 职位:行政 | 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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