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9 查看次数:4
因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点击查看》》》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岗位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 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7. 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入伍、升学、考公、考编不受限)。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 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 现役军人;
5. 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9日。
2. 报名地点: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卫健委(月湖区人民政府大楼)八楼840办公室。
3. 提供材料: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个人简历、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4. 联系电话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6219889(月湖区卫健委)
监督举报电话:0701-6286007(月湖区纪委信访室)
(二)资格审查
报考实行诚信报名,考生报名时,办公室、医政股等相关职能股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办理报名手续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或退报。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三)组织考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操作考试与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操作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
1. 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能力,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报考专业的“三基”、专科教科书(最新版)为主。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2. 操作考试
(1)操作考试内容主要为医疗过程中的检查、诊断等,满分100分。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由鹰潭市中医院组织医务、检验、科教及相关科室的专业人员负责考核。操作考试必须达到最低及格分值(60分)。
3. 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为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上岗
根据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备案制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入伍、升学、考公、考编不受限),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养老保险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缴纳),具体参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面试后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免费。
2. 报考人员了解职位报考要求,能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 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报考或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 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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