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0 查看次数:3
金华市国有企业监事和财务总监管理中心为金华市国资委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岗位(附件)
二、选调范围
浙江省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心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试用期、外出学习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规定的体检合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6.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0日﹣6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金华市国有企业监事和财务总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报名表》《金华市国有企业监事和财务总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报考承诺书》,并提供1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本人为主起草的文稿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以PDF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08226077@qq.com(邮件标题请备注“姓名+选调报名”)。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核
经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取消选调名额。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两部分。面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笔试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按公开选调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3.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5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事项包括查阅个人档案、组织谈话等环节,综合考察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研究确定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年限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
(二)报名人员报名前,需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选调对象应对本人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四)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金华市国资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市纪委、市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79-8291351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579-83189870
1.公开选调报名表
2.报考承诺书
3.金华市国资委所属金华市国有企业监事和财务总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岗位表
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gzw.jinhua.gov.cn/col/col1229096128/art/2026/art_7c8e767a5515412ab7f2c4c885cf6ae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