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0 查看次数:4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山东省京剧院
山东省京剧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国重点京剧院团”之一,始建于1950年,现址位于济南市历山路38-1号。主要职责是:创作、整理、演出京剧传统剧(节)目和现代戏;开展京剧艺术研究、普及推广等工作;培养京剧优秀艺术人才。
(二)山东省话剧院
山东省话剧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53年,现址位于济南市解放路115号。主要职责是:创作、移植、演出话剧剧(节)目;开展话剧艺术研究、普及推广等工作;培养话剧优秀艺术人才。
(三)山东省杂技团
山东省杂技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59年,现址位于济南市文化东路71号。主要职责是:创作、整理、演出杂技优秀剧(节)目;开展杂技艺术研究、普及推广等工作;培养杂技优秀艺术人才。
(四)山东画院
山东画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美术创作、交流、研究、辅导和收藏于一身的省级美术创作交流机构,成立于1986年,现址位于济南市唐冶中路3177号。主要职责是:联系美术工作者开展美术创作和相关理论研究,承担美术创作人才培训、学术展览、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惠民等工作。
(五)山东省艺术研究院
山东省艺术研究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文化艺术数智化治理研究)、艺术资源数智转化场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现址位于济南市青年东路10号。主要职责是:承担戏剧、戏曲、影视、曲艺、音乐、舞蹈、美术、非遗等各艺术门类理论研究工作;参与艺术评论工作;承担戏剧创作、戏剧剧本加工等工作;收集、整理、保存全省文化艺术图文声像档案资料;参与组织全省重大文化艺术研究项目,指导全省重点剧目创作、排演;承担艺术评论、戏剧创作等各类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全省文化艺术和旅游领域发展研究相关工作。
(六)山东美术馆
山东美术馆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77年,现址位于济南市经十路11777号。主要职责是:收藏、保护、传承现代和当代美术精品,举办美术陈列展览;开展美术相关理论研究,搜集编制山东近现代美术史;承担美术公共教育等工作;开展国内外美术交流,弘扬齐鲁文化艺术。
(七)山东省图书馆
山东省图书馆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山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山东省古籍保护中心牌子,始建于1909年,是全国最早成立的省级公共图书馆之一,现为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共有三处馆舍,总馆现址位于济南市二环东路2912号。主要职责是:承担图书、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借阅工作,保存文化遗产,开发、传递文化科技信息,进行社会教育;承担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的实施工作;承担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和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建设,开展古籍业务培训、学术研究等工作。
(八)山东省文化馆
山东省文化馆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始建于1957年,现址位于济南市经十一路14号。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及理论研究的业务指导工作,传播普及文化艺术知识,辅导培训各类文化艺术骨干;承担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
(九)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65年,校址位于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作为我省唯一省级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该单位是全省舞蹈、戏曲等紧缺艺术人才早期教育基地、山东地方戏曲后备人才主要培养基地,开设有中国舞表演、京剧、吕剧、柳子戏、山东梆子、杂技表演等专业。
(十)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与鉴定中心
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与鉴定中心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可移动文物的调查、保护修复、项目验收有关工作;承担各类文物鉴定的组织与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文物修复与鉴定的研究、技术推广、学术交流工作,培养文物修复与鉴定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部分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人,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6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9:00—2026年6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6月12日11:00—2026年6月19日16:00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https://www.sdta.cn/sdta_recruitment/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进入网站,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6月1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进行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6月12日11:00—6月19日16:00
初审由专人负责。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招聘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3.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面试名单公布后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查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考生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由报名系统导出)一式两份、《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6月12日以前取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有本人签名的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报名考试,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招聘研究生岗位,有本科专业要求的,还需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9.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6年6月。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专业方向的,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符合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
10.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书、业务水平、业绩成果等其它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组织考试。
1.艺术数智化研究、古籍研究保护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博士研究生可以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2.其他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其他招聘岗位采取专业综合测试方式进行,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采取理论测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等。
面试和专业综合测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和专业综合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所有岗位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监督电话:0531-51791663
七、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6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2/202606/db115f65-cb66-43a2-a0e2-b52df83918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