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30 查看次数: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皖西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皖西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人,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下表。
| 招聘岗位 | 岗位 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岗位相关要求 |
| 专职辅导员1 | 6000506 | 5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8周岁以下 | 1.限男性,需入住男生宿舍; 2.中共(预备)党员,应届毕业生; 3.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 4.其他要求见招聘条件。 |
| 专职辅导员2 | 6000507 | 5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8周岁以下 | 1.限女性,需入住女生宿舍; 2.中共(预备)党员,应届毕业生; 3.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 4.其他要求见招聘条件。 |
| 专职辅导员3 | 6000508 | 6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8周岁以下 | 1.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3.需入住学生宿舍; 4.其他要求见招聘条件。 |
| 体育教师1 | 6000509 | 1 | 本科:体育学类(0402)、研究生:体育学(040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8周岁以下 | 1.取得田径项目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的退役运动员; 2.其他要求见招聘条件。 |
| 体育教师2 | 6000510 | 1 | 本科:体育学类(0402)、研究生:体育学(040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8周岁以下 | 1.取得羽毛球项目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的退役运动员; 2.其他要求见招聘条件。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干部认定依据省选调生选拔工作中对学生干部的要求执行,包括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校社团负责人。
应届生认定参考《2026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
6.其他按照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rszp.wxc.edu.cn。注册登录后,在“招聘岗位”(工作人员)栏目查看相应岗位,点击“投递岗位”并按提示要求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报名后持续关注微信公众号“皖西学院人事服务”,报考期间请保持关注,所有考务通知统一通过该公众号推送。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3日10:00至2026年7月12日10:00,逾期不再补报。
(一)提交个人报考材料
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签署“诚信承诺书”,网上报名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和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校二级学院党委或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
4.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
5.三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盖章,附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非2026年毕业应届毕业生尚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书面承诺;
7.应聘体育教师岗位的还应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加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运动员退役证明或退役运动员自谋职业审批表;
8.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应聘人员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按照要求填报、误填、错填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报考系统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因报考材料不全未通过初审的,在7月13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于7月14日17:00前网上确认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并在接收到【准考证下载通知】后下载打印准考证。没有接到确认参加考试通知的应聘者,不再逐一回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五、组织笔试
(一)笔试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笔试内容
1.专职辅导员。考试内容主要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政策理论、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学生管理工作实务等。
2.体育教师。笔试主要测试本科阶段《学校体育学》《运动训练学》相关基础理论及实践应用能力。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规定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照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2张。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参加学校集中开展的心理健康测评。未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人员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心理健康测评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参考。
七、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1.专职辅导员。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取。
2.体育教师。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顺序现场抽取。
(二)考官组成。专业测试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七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应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最终成绩及排名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由学校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皖西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人事处0564-3306893、3306082
学生处0564-3305593
体育学院0564-3305018
监督举报电话:0564-3306173
特此公告。
皖西学院
2026年6月30日
附件:报名材料模板.doc
文章来源: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ssgxgkzp/80790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