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3 查看次数:4
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和《关于做好茂名市电白区2026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电教通〔2026〕97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6年秋季招收转学插班生办法通知如下。
一、有学位招收转学插班生学校和年级
今年秋季城区(指水东街道、电海街道、滨海小学、碧桂园城市花园学校、新城实验学校、华侨城小学,下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学位空余可招转学插班生的年级和学校详见《2026年秋季电白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空余学位一览表》(附件1)。城区其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今年秋季暂无学位招收转学插班生。
二、受理对象
转学插班学位仅用于在非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学。现已在城区内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受理对象分为以下三类学生:
第一类:学生本人是城区户籍学生(以下简称“户籍生”)。
第二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入学对象(以下简称“政策生”)。
第三类:在城区有房产的非城区户籍学生和父母持有城区有效居住证半年以上的随迁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非户籍生”)。
三、报名和转入安排
(一)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6-18日(逾期不再受理转学插班申请)。
2.报名地点:有学位空余的学校。
注: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点报名。
(二)需提交的资料
第一类:户籍生
1.填写《电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申请表》(见附件2);
2.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或母所在页,下同)。
第二类:政策生
1.填写《电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申请表》;
2.反映学生与父母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出生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享受政府优抚优待政策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4.享受政府优抚优待的相关政策文件。
第三类:非户籍生
1.填写《电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申请表》;
2.反映学生与父母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出生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入学对象或其监护人房产权属登记证、“粤省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截图或居住证。还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以及“粤省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截图。
(三)核实资料
1.各报名点学校负责申请插班学生的资格初审。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查验原件,经审核人和复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
2.各报名点学校将通过资格初审的名单汇总并填写《2026年电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名单汇总表》(附件3),连同家长提交的资料,于8月19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基信股。区教育局将会同公安、房产、住建等部门对资料进行核实。
(四)转学插班入读安排原则
1.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转学插班学位数,由申请学校直接接收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申请人数大于空余学位的,区教育局将按第一类(户籍生,按入户先后)、第二类(政策生)、第三类(非户籍生,按购房或居住证办理日期先后)顺序安排。安排满额后,其余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空余的学校。
3.如果区域学校没有学位空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空余学校。申请人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五)公布转学插班生结果
区教育局在8月27日前将安排结果反馈至各学校,由录取学校公布安排结果并通知家长前往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所有审批程序通过后,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注册,秋季开学后再由学校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集中送区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录取后不按时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今年不再安排。
3.不经区教育局安排的转学插班生,我局将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4.请家长在原就读学校领取新学期课本资料。
附件1:2026年秋季电白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空余学位一览表.xlsx
附件2:电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申请表.doc
附件3:2026年电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名单汇总表.xlsx
茂名市电白区教育局
2026年8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dianbai.gov.cn/ywdt/bmdt/content/post_1636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