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招聘网,提供:校园招聘,医院招聘,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国企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护士招聘等信息!
☕ 登录✚ 注册

 应届生招聘网 -> 广西招聘 ->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关于公开聘任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关于公开聘任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9 查看次数:3

    为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实我城区人民调解队伍力量,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任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岗位及工作范围

    本次公开聘任人民调解员,主要从事青秀区内婚姻家庭、邻里、交通、医疗、物业等各类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纠纷台账整理、调解文书制作等工作,派驻各基层调解委员会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

    二、聘任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及失信不良记录,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年龄学历要求。年龄22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职;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语言沟通和逻辑分析能力,能够独立完成调解记录、调解文书撰写等工作。

    (三)能力素质要求。熟悉基本法律法规、政策常识,善于倾听沟通、疏导矛盾,具备独立排查、化解民间纠纷的能力,能够耐心细致开展群众工作,恪守调解工作纪律,严守当事人隐私。

    (四)优先聘任条件。具备法律、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事过政法、信访、社区治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等相关工作,有矛盾纠纷调解经验、群众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休政法干部、教师、基层工作者、行业专业人士优先录用。

    (五)回避要求。在职公职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有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适宜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不予聘任。

    三、聘任期限及待遇

    (一)聘任期限。本次聘任人民调解员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个人履职情况及考核结果,可续聘或解聘。

    (二)相关待遇。按照《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的通知》(青政规〔2025〕3号)发放调解补贴,实行以案定补。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材料。应聘者需完整填写《南宁市青秀区聘任人民调解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质证书、近一个月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二选一即可)

    1. 邮箱投递:将完整填写的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3256163761@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人民调解员报名+姓名+联系方式”。

    2. 现场提交:携带纸质版《南宁市青秀区聘任人民调解员报名信息表》(手写签字)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前往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青秀区悦宾路1号13楼1315办公室)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五、选聘流程

    本次聘任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政审核查、公示、聘任上岗的流程开展。合格人员将由我局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须保证报名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聘任资格。

    (二)本次聘任全程免费,我局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招聘培训、收费代办等业务。

    (三)咨询电话:0771-5826330(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所有。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聘任人民调解员报名信息表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6ndtzgg1/t6736219.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 发布时间:2026-09-29
    • 信息地区:广西   | 南宁
    • 职位:心理 | 教师 | 
    • 信息ip:127.0.0.1
    • 信息说明:此条信息由网友自助发布,与应届生招聘网立场无关! 删信息请联系管理员
    友情提示:求职要先交钱的,一律可视为骗子;要求送礼的,一律可视为骗子!夸大承诺的,请加强警惕心!如有虚假招聘信息联系管理员删除!
> [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登录后可评论!
共有0 条评论【提示:恶意评论,恶意广告会被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