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4 查看次数:5
根据西藏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择优录取、按需设岗、人岗相适原则,严格规范招聘流程,从严审核报考人员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品行,选拔适配司法鉴定行业工作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
西藏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
2名
(三)主要岗位职责
1.负责协会各类公文、工作总结、调研报告、会议材料起草校对;做好会议筹备、会议记录、纪要整理;管理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办公物资;统筹日常考勤、内勤保障、信息上传下达。
2.协助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自律检查、业务督导、案卷评查;组织行业培训、业务交流、普法宣传活动;对接各司法鉴定机构,维护会员信息,受理行业咨询、意见反馈与信访事项;财务对账及日常费用报销审核、固定资产管理;完成行业数据统计、台账更新、专项业务上报;配合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及上级交办各项工作。
3.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自愿服从工作调配,根据安排到其他岗位、办公地点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征信记录;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全日制法学、会计、汉语言文学专业;
4.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具备公文写作、沟通协调、文字综合处理基础能力;
5.认同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理念,服从岗位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工作严谨踏实。
(二)优先录用条件
拥有法律相关从业经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具有司法鉴定机构、行业协会相关工作经验人员,需附相关单位证明。
(三)不得报考人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存在不良从业记录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从事社会团体工作的其他人员。
四、用工形式及薪酬福利待遇
(一)用工形式: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二)薪资待遇:按照《西藏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人员福利薪资暂行办法》核定薪酬,8900元/月,包含基本工资、高原补贴、工龄工资、五险一金等;
(三)相关福利: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休假制度;每年组织职工体检等。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西藏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招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1份;
5.法律职业资格证、从业经历证明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区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办公室现场对照报考条件审核全部报名材料,告知考生初审结果,初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11月下旬,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西藏司法”微信公众号。
(二)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50分钟。卷面总分为150分,内容为法律基础、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
(三)入围人员确定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并按照招录名额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西藏司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并电话同步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八、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体检与考察政审
(一)综合成绩排名前4名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由协会承担费用。体检不合格、逾期未参加体检、体检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参加体检人员同时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开展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存在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予录用,空缺岗位按总成绩顺序递补。
(三)若出现4名入围人员,因人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情况超过3人,造成岗位录用名额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顺延至第五名人员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考生自愿放弃岗位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自愿放弃岗位人员须提交《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考核、体检、政审相关通知,以区司法鉴定协会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联系方式失效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仅用于招聘工作使用,我单位予以保密。
(三)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名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西藏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西藏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招聘报名表
西藏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
2026年11月4日
(联系人:扎老师,联系方式:17711906543,拉萨市城关区夺底南路8号西藏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06室)
文章来源:http://sft.xizang.gov.cn/xwzx/gsgg/202611/t20261104_565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