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7 查看次数:3
因工作开展需要,我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邛崃市平乐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条件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名额
派遣至邛崃市平乐镇人民政府驾驶员1名。
三、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岗位薪酬总额制,薪酬由月基本工资、考核绩效、单位应缴纳五险一金组成,详见《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条件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17:00止,仅限工作日办理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条件表》(附件1)。
(2)应聘人员应下载和准确填写《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3)应聘人员须持原件校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13:00-17:00)到邛崃市平乐镇人民政府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邛崃市平乐镇新兴街139号,联系电话:028-88781094 )。
(4)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邛崃市平乐镇人民政府根据《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条件表》中所列条件及其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所有报名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
(1)《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接收报名资料,待面试时间确定后,另行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事宜。
(三)面试测试
面试测试由用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展开面试测试。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将比例调整为1:2。若仍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由用工单位负责在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所有已报名人员。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测试分数为最终分数。若面试测试分数低于60分合格线的则不予录用。如面试测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此办法贯穿始终。
3.面试测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4.面试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告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测试的开展。
(四)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2.递补方式:在体检的过程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空额,根据用工单位要求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方式详见《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条件表》(附件1)。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结合岗位情况,由用工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开展综合考察。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对象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用工单位要求进行递补,递补方式详见《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条件表》(附件1)。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应聘者在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聘用及入职手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则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
(七)聘用
根据相关规定,对通过人员履行聘用手续。所聘用人员与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人员管理及工作安排由用工单位负责。
五、其他事项
因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监督
为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七、考核
绩效考核办法由用工单位制定。
八、本启事内容由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用工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条件表
附件2: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www.qionglai.gov.cn/qlsgzxxw/c151003/2026-11/06/content_277e8216039141e8806bba3ed1e9e6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