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14 栏目: 江苏 浏览量:8
为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人才,加强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改善干部人才队伍来源结构,现就江苏省扬州市2026年国有企业选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全国部分高校,选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6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到扬州市县国有企业工作。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附件1,选聘高校名单见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大学本科生一般为200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5.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未有学术不端行为及道德品行问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优先选聘。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指定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055)提交相关材料。每位报名人员只可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4日10:00—4月30日16:00。
报名人员需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按顺序将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整理成PDF文件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中共党员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4)大学期间(研究生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教务部门开具,存入个人档案的版本)、学习成绩排名(格式为:××同学在××大学就读期间,学习成绩在班级/专业××名同学中排名第××名)原件,加盖院系公章。
(5)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或聘书原件。没有任职文件或聘书的,可由学校相关单位按照学生干部管理权限出具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为:×××同学,××××年××月—××××年××月任××××××××)。
(6)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综合性表彰奖励以及奖学金证书或证明材料。
(7)各类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等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将作为报名资格审核和适岗能力评价的主要依据,请按时如实完整提供。
2.资格初审。各选聘岗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小于3∶1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聘名额。
3.适岗能力评价。各选聘岗位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
4.资格复审。各选聘岗位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按照选聘计划1:6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6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身份、任职、奖励、学习成绩及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
5.面试。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为主,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名人选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选聘程序。
6.体检和考察。适岗能力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照50%计入综合成绩,按照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参照相关规定进行。
7.公示聘用。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聘情形或主动放弃的,按各选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聘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工作5年内(试用期除外),到扬州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税前年薪分别不低于25万元、20万元。到县(市、区)、功能区工作的国有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其年薪按所在地标准执行。
3.选聘人员还可享受以下人才政策: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不低于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对扬州市本级以及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国有企业新选聘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工作5年内在市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发放30万元、15万元、7万元的“人才安家券”。对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国有企业新选聘的优秀青年人才,享受当地“人才安家券”等购房补贴政策。
(3)非扬州籍优秀青年人才工作的前3年可享受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和4000元/年的探亲安家补贴,扬州籍优秀青年人才工作的前3年可享受500元/月的“回扬”补贴。
(4)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报“绿扬金凤计划”中的“优秀博士”人才项目,2年共20万元项目资助。
(5)对来扬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每人发放税前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
4.国有企业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强培养管理。选聘人员工作满1年后,综合评价优秀的,可参与所在国有企业二级企业中层正职岗位竞聘,博士研究生和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可参与所在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岗位竞聘;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参与所在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岗位竞聘。根据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调任到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514-12380(扬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4-87993822(扬州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报名系统操作技术支持:400-020-1616。
相关信息通知发布官方网址:http://dj.yangzhou.gov.cn/(扬州党建网)、http://gzw.yangzhou.gov.cn/(扬州市国资委网站)。
各选聘岗位咨询电话(区号0514):
扬州市本级:87926375、87866375;
宝应县:88282176;高邮市:80956206;
仪征市:80850020;江都区:86550468;
邗江区:87118786;广陵区:87342218;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7856130、82885932;
生态科技新城:82931003;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87937951、82930323。
六、本公告由扬州市县组织部门、国资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扬州市2026年国有企业选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
2.选聘高校名单
3.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扬州市国资委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n_oVxutnr4jQLUSCM_FfQ